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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工作

临沂卫生计生监督网 www.www.fengqi001.com 2017-10-26 来源:未知

 

根据省卫计委《2017年山东省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两级工作部署,临沂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机构迅速行动,于5 -9月份,出动监督检查车辆 390 辆次,执法人员 1950人次,对辖区内39家二级以上医院、108家一级医院、97家其他医疗机构和1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防接种、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对象是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20%一级医院、10%其他医疗机构和辖区内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检查预防接种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消毒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管理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显示:相关接种单位和人员都具有相关资质,公示了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购进、接收疫苗索取了相关证明文件,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都有登记;所有单位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对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填写报告卡,未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情况;医疗机构都建立健全了消毒隔离管理组织、制度,对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一人一用一灭菌,绝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设置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完整,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放,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具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档案并保存,实验室门带锁能自动关闭。

检查也发现,少数一级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没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未设置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未实行分类收集,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少数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没有进行备案。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81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47家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罚金10.9万元。

通过此次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力度,推进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降低医源性感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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